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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存款到朋友名下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刘志勇律师 @经济仲裁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08 00:19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428 次浏览

匿名用户

关于财产霸占的问题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刘志勇律师 @经济相关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8-17 00:21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485 次浏览

匿名用户

工伤赔偿问题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刘志勇律师 @民事问题 @工伤赔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5-03 21:30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72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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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如果贵单位经过正常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
2、如果贵单位没有注册登记,如果用工超过10人,那么就应当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支付赔偿款,并且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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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如果贵单位经过正常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
2、如果贵单位没有注册登记,如果用工超过10人,那么就应当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支付赔偿款,并且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后根据相应的情况赔偿;
3、如果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五条规定:“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四条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根据以上的规定,对方中指发生事故,按照标准大概为十级伤残,(但是这是估计,最后还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准)。你自己就可以对照对方现在已经花销多少钱,而且上一年度即2013年度你们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还未出来,而2012年度的年平均工资为40087元,你对照一下就可以计算出赔偿结果。
5、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该问题,毕竟对方属于受害方,适当给予照顾是可以的,但是确实较为离谱那就让对方走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以上规定予以答辩及赔偿等;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问题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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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首先,由于你急需用钱,不管对方是否能够过户,只要购房合同中没有说明过户后再行交付剩余款项,而对方能够支付全款购房,这样就可以将该房屋出售给对方的,待对方条件成熟再找你过户即可;
2、其次,你可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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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首先,由于你急需用钱,不管对方是否能够过户,只要购房合同中没有说明过户后再行交付剩余款项,而对方能够支付全款购房,这样就可以将该房屋出售给对方的,待对方条件成熟再找你过户即可;
2、其次,你可以与中介协商,直接告知中介对方由于没有购房资格而无法达到出售房屋后过户的目的,要求解除合同,扣除一部分违约金(对方隐瞒事实而导致你房产另行出售的违约责任),将款项退还给买方,而后你可以另找中介或者直接在网上挂消息出售房屋;(建议你在与中介洽谈时将讨论问题的整个过程都采取录音的方式固定证据)
3、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直接发解除合同通知书给中介以及对方,说明什么理由需要解除合同,解除后的解决办法等,这样你待对方受到该通知书后,你就可以直接开始出售你的房屋;
4、或者,想一次性解决好该问题,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可以以掌握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还可以要求中介承担你的相应的损失,而不用支付中介的费用;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予以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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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车辆以登记主义为原则,因此,现在该车登记在你朋友名下,应当为你朋友的所有权,对你方很不利;
2、如果能够证明该车辆是属于你出钱购置,购置后虽然登记在你朋友名下,但是车辆一直在你们家手中,并经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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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车辆以登记主义为原则,因此,现在该车登记在你朋友名下,应当为你朋友的所有权,对你方很不利;
2、如果能够证明该车辆是属于你出钱购置,购置后虽然登记在你朋友名下,但是车辆一直在你们家手中,并经营至今,那么你们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协助你们过户至你们名下,到时候法庭会围绕车的所有权为焦点进行调查和辩论;
3、人证是一方面的证据,你打款给你朋友的凭证也是一组证据(如果到时候你朋友主张说是借款,你可以让他出具证据或者证明何时借款,用于哪方面,以及借款时借的是现金还是从银行转账等等,这都是驳斥对方的理由),当然出售车辆的人的证明也是一组证据,另外你们要求你朋友过户时讨论该问题以及说明以前你们通过他买车时的情况的说明,你都可以录音作为一组证据等等,只要对你有利的有关这辆车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
4、该案件不涉及刑事方面的问题,因此,公安机关应当不予受理立案为刑事案件;
但是,你们可以报警解决一下该问题,让警方介入一次,说明你们的情况,然后看警方怎样处理,到时候这也是一组证据;
5、如果车辆由你们购置后一直在你朋友处经营,那么你们平时多长时间结算经营款项,你朋友交给你们的修车单据、购买车辆零件的单据、交通违法罚款凭证等等证据也能够说明你们是实际车主,并不是你朋友是车主;
建议积极收集证据,并在收集证据时一定要心平气和,不要太激动,这样收集证据时就会存在或者发生其他事情,将对你们不利或不好处理下一步的问题,所以以合法的方式收集对你方有利的证据,并积极与你朋友协商处理(录音)。
对于胜诉率的问题,现在的法治社会的情况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此只要你方证据确凿,并形成证据链证明该车辆确实是你方所有,是会获得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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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我为你有你所说的这样一位挚友而高兴,因为现实生活当中很多朋友在某种利益的驱使就变质了,如果你的这位挚友如同你所说绝对没有问题,那么祝贺你;
2、其次,你存款到你朋友的名下,而且是大笔资金,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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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首先我为你有你所说的这样一位挚友而高兴,因为现实生活当中很多朋友在某种利益的驱使就变质了,如果你的这位挚友如同你所说绝对没有问题,那么祝贺你;
2、其次,你存款到你朋友的名下,而且是大笔资金,那么只要你完全信任你的朋友,而且你的朋友值得你信任和冒险,那么你可以一试;
3、然后你用存入你朋友账户的钱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也只能是以你朋友的名义办理,因此,同样存在更加大的风险,这就不仅是本金的风险了,而且理财产品的收益也是你承担风险的一部分;
4、从以上的分析,你应当与你的朋友签订一份协议,用于约束你存入你朋友账户里的钱的所有权和归属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你的权益,按照咱们中国的俗话来说就是“先小人后君子”,才能将你们这种朋友关系永远的发展下去而不变质;
5、再次,你朋友以存款数额的多少办理高额信用卡,如果你朋友没有相应的实力办理这样的办理卡,而你帮助其拥有这样的条件,如果你朋友以你提供的“帮助”领取了信用卡,如果将来你朋友由于该信用卡出现其他情况,那么从某种角度来说你属于为你朋友“骗取”信用卡提供条件,到时候你经承担相应的责任;
6、综上分析,建议你谨慎考虑好以后再决定,因为这件事不仅涉及到你的资金和理财产品的问题,而且涉及到信用卡的申领条件以及因此而发生的问题,更涉及到将来你朋友的信用卡使用当中出现问题后,也有可能使你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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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领域: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 保险理赔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调解谈判 文书代理
电话:18636586123 0355-2182455
Email:[email protected]
执业机构: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4201210543595
地址:城区西大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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